离婚...
待回复2010-10-30 14:21:26
你好,
我2002年结婚,2004年买了一套商品房(房主为丈夫名字),原婚房(房主为公公名字)拆迁(拆迁款为30万)。
2007年生了一个女儿。现在我俩都想离婚,我想请问就房子和孩子在法律上一般根据这种情况会怎么分配?
补充:
04年买的房子房款40万,其中首付22万(之中找男方亲戚借了20万,2万为女方出),银行贷款18万。直到
2007年底之前一直为双方一起还贷(男房屋公积金为150,女为500,其余双方共同担负)。之后用原婚房的拆迁款
还了男方亲戚的20万,其余的房款加上婆婆的存款把剩下的贷款一次性还齐。但从婆婆处的借款一直未还,婆婆也
没要求还!
从04-07之间,原婚房一直在出租,每月1000元租金。一直有婆婆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