孩子能否享受全额土地补偿款?
待回复2010-12-19 14:09:57
您好,我是天津市静海县满意庄村所谓的“出嫁女”,当时我们由于各自家庭不同的原因,我们婚后一直随父母生活在本村。我婚后的子女也在本村享有合法的户籍,但由于土地政策30年不变,孩子出生后没有分得土地。现在由于物流占地将原有的土地转租出去了,我们每人能得到3万元的土地补偿款,但村委会以我的孩子是出嫁女的子女为由只能享有同龄儿童的一半,也就是1.5万元,难道这样的孩子就应该受到歧视吗?永远比村里的其他同龄儿童矮一头吗?恳请各位律师替我孩子维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