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婚
待回复2014-12-01 07:55:39
我们是外地人,去年(2013年)10月在津一次性付款买了房,房产证是我丈夫一个人的名字。2014年7月房产证一下来就办了夫妻及儿子三个人的蓝印,2014年6月又生了个女儿(二胎,暂时还没上户口),我现还在哺乳。现因我丈夫赌博在外欠下近30万的赌债,(他曾偷拿家里房本,结婚证,户口本,和我身份证办了20万贷款),现到了期限,追债的逼的紧。我才知道这一切。
现在我和他协商的结果就是,我娘家人帮他还这些债,但要先办离婚,房产改我一人的名字,两小孩都归我抚养,请问这事我应走怎样的顺序办,他不同意先过户再离婚,只同意现先离婚,离婚协议上写房子、孩子归我,离完婚我就给他还清债,再去办过户,请问如果他反悔,一纸离婚协议是不是也没用?
我改走怎样的程序才能保证我和孩子的权益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