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伙经营散货时财务分配
待回复2015-01-23 22:45:30
我与同学14年4月2日合伙经营一家快餐,我已现金形式出资,他以厨师的技术出资,当时没有书面协议,只是口头约定,盈亏各自一半。开业后我媳妇在我们店里帮忙至今,他带他哥一辆面包来,当时就面包车租金及我媳妇工资都没有约定,带中途还是给了他哥7000元钱,并已把车归还。现在由于一年来我们没有盈利,反而我这边现金亏损1600余元,我提出散货,他想自己接着干,这个时候我们的财务怎么分配,由于我有亏损,但实际店里面置办了好多工具什么的,以及房租都是我的本金所致,我现在提出让他有偿转让,并我们按各至一半的原则向他要求支付我媳妇工资,是否合理。他的意思是我的本金本不该撤,撤的话也要给他一半,并且不支付我媳妇工资,理由是没有事先约定,并不给我任何补偿,就直接由他自己经营下去,这样是否合理,我该怎么保障我的权益,跪谢!!!